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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25 23:30:20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新乡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身份证明;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有符合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4、有符合规定的购房合同(协议);

5、无贷款、无担保、信誉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

7、同意提供管理中心需要审核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贷款材料

一手商品房:

一、提供《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

二、提供借款人、配偶及自然保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

件。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

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⑶离婚

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

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⑶死亡

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提供人行出具的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提供借款人当月或上月的工资表或工资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及

1份复印件。

五、提供不低于规定的所购住房首付款收据原件及2份复印件(首套房首付款不低于30%;二套房不低于60%)。

六、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提供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八、提供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和购

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

1份复印件。

注:前期自然人保证 后期转为房产抵押

二手房:

一、提供《新乡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1份。

二、提供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2份复印件。

★户口本上不显示夫妻关系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未婚的,提供未婚声明2份及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借款人离异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 件;⑶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

★借款人丧偶未再婚的,提供:⑴未再婚声明2份;⑵借款人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出具的《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 件;⑶死亡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三、提供人行出具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1份复印件。

四、提供借款人当月或上月的工资表或工资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及1份复印件。

五、提供所购住房《房屋买卖契约》复印件2份并盖“新乡市房屋产权监理处产籍科”章及“此件与原件相符”长条章。

六、提供所购住房《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1年内申请贷款有效)原件及2份复印件。

七、提供所购住房《房屋产权证》、《国有土地证》(单元房除外)原件及2份复印件。

八、提供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户口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县(市)级以上房管部门出具的《房产查询证明》原件及1份复印件。

贷款流程

步骤一:

提出贷款申请:到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大厅领取贷款相关表格并填写;

步骤二:

贷款受理:申请者本人将填妥的表格和上述办理材料进行提交,资料齐全者当场办理。提交材料不全者,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步骤三:

签订借款合同:办理贷款担保手续,贷款审批和银行贷款审查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步骤四:

银行放款:受托银行收到《委托贷款通知》,发放委托贷款。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划款方式进行资金划拨。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为55万元。  

贷款利率:

2016年度新乡市贷款基准利率为:

首套住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2)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为3.25%。

二套房:

(1)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25%;

(1)5年期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575%。

温馨提示:以发放贷款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准;贷款期间遇国家利率调整,统一在次年的1月1日调整。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购买首套普通住房的,借款人法定退休前剩余工作年限延长5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

(1)借款人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委托贷款银行通过借记卡、存折等方式代扣。

(2)借款人如提前归还贷款时,到新乡市市民中心三楼住房公积金受委托贷款银行窗口申请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其提前归还部分不再计收利息,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