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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和最新个人单位缴纳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12 05:10:5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很多伊春的小伙伴都不知道伊春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是多少?伊春公积金缴纳比例和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整理了一些关于伊春公积金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伊春公积金缴费比例和基数相关规定

从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省直有关部门相关规定,黑龙江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自2018年12月17日起启动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计算为:缴存基数(职工月平均工资)=职工本人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份。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由15646元调整到16886元,月缴存额上限由3756元调整到4052元。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5%-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不再以公积金缴交的形式汇缴,2001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暂停止采取提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方式发放住房补贴,住房分配货币化补贴将由房改部门另行安排。

据介绍,根据规定,各缴存单位在填报2019年度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同时,必须对本单位的缴存信息如实填报。业务受理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3月31日,各缴存单位在2018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到账后,即可进行本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可拨打0451-12329进行咨询。 

二、伊春公积金有什么作用及如何提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15%以上)的

非房屋类:

伊春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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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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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提取公积金政策出台 无房职工可提取

提取材料

房屋类:

伊春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非房屋类:

伊春非房屋类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中心根据支取凭证金额开具转账支票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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