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补贴政策 > 正文

新余市紧缺人才补贴何时发放,新余人才补贴发放标准

更新时间:2023-08-17 11:17:5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新余市引才政策 (简要)

项目资助:对入选的人才(团队)给予最高2000万元资金扶持及相关优待政策。高层次人才自带技术、项目、资金创办科技型企业,最高可给予300万元扶持资金。

编制管理:从体制外引进到体制内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解决事业身份,享受本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同等待遇。

职称评聘:对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审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特别优秀的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认定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对省外来余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经人社部门确认后,享受本市同类人员待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可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取得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认定为高级技师;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可直接审定为高级职称。

住房保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重点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根据需要安排入住市、县(区)人才公寓。

安家补贴:全职引进到新余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享受安家补贴标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200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A类80万元、B类60万元,省级领军人才A类50万元、B类40万元,市级领军人才A类30万元、B类25万元,市高级人才A类15万元、B类10万元,服务满三年后一次性兑现;对新招聘(在新余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在新余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机关在编在岗人员、通过公开考试统一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享受安家补贴3万元,服务满三年后一次性兑现。

公积金优惠:高层次人才自缴存住房公积金当月起,即具备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贷款房源不受房型的限制,贷款额度可适当放宽,对贷款额度较高而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要求的,可享受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政策。高层次人才租赁自住住房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辞职离开本市时,可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移或提取手续,做到随走随取。

生活补贴:全职引进到新余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生活补贴标准为:国内外顶尖人才每月3万元,国家级领军人才A类每月2万元、B类每月1万元,省级领军人才A类每月5000元、B类4000元,市级领军人才A类每月3000元、B类2000元,市高级人才A类每月1000元、B类800元,服务期满一年后兑现,按年度发放,发放三年;对新招聘(在新余缴纳社保三个月以上)在新余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机关在编在岗人员、通过公开考试统一招聘的事业编制人员和中央、省驻市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享受生活补贴每人每年1万元,发放二年,服务期满一年后兑现。

社会保险: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未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的,可随所在用人单位参加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来新余之前有省外、海外工作经历且未参加养老保险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可按规定补缴原工作期间基本养老保险。

家属就业: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或子女属市外在编在岗人员的,根据现有身份、专业,按照“对口对应”原则,结合拟接收单位实际,予以接收(调入)安置1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服务二年以上,其配偶或子女不在编在岗的,可通过考试择优解决1人事业编制,按“属地管理、专业对口”原则分层次、按系统予以安置;本土培养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或子女同等享受考试政策。

子女入学: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的子女就读公立幼儿园、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学校不受户籍限制,自主择校。

医疗保健:为高层次人才开辟医疗保健绿色通道,提供市公立医院一站式诊疗服务。为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每人配备一名家庭医生。根据高层次人才医疗需求,主动帮助联系国内知名专家进行医疗会诊服务。

税收优惠: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对其实际缴纳的地方留成部分,前五年由受益财政先征收后全额奖励给本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时间从引进当年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