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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26 17:49:25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泰州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房,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获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各项批准文件;

4、购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二次贷款的,不低于50%);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且有偿还能力的个人作为保证人;

6、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它贷款条件

泰州公积金现房、二手房贷款条件

1、 申请人 条件:

a、贷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按规定正常缴存 公积金 六个月 以上;

b、在泰州市内购买自住房(产权所有人);

c、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共同借款人 条件: 符合申请人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

3、 担保人 条件:

a、担保人是正常汇缴公积金的职工,且不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

b、担保年限:不超过担保人到 法定退休年龄 的剩余年限;

c、担保人可同时为两名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泰州职工公积金期房贷款条件

1、 申请人 条件:

a、贷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按规定正常缴存 公积金 六个月 以上;

b、在泰州市内购买自住房; c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共同借款人 条件: 符合申请人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

3、 担保人 条件:

a、担保人是正常汇缴公积金的职工,且不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

b、担保年限:不超过担保人到 法定退休年龄 的剩余年限;

c、担保人可同时为两名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泰州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条件:

a、贷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规定正常缴存 公积金 六个月 以上;

b、申请人对该自住房享有所有权,该房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申请人商业住房贷款无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以上违约记录。c、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共同借款人 条件:符合申请人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

3、担保人条件:

a、担保人是正常汇缴公积金的职工,且不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

b、担保年限:不超过担保人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剩余年限;

c、担保人可同时为两名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泰州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条件

1、 申请人 条件:

a、贷款前在泰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按规定正常缴存 公积金 六个月 以上;

b、在泰州市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产权所有人);

c、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共同借款人 条件: 符合申请人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

3、 担保人 条件:

a、担保人是正常汇缴公积金的职工,且不是申请人的直系亲属;

b、担保年限:不超过担保人到 法定退休年龄 的剩余年限;

c、担保人可同时为两名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提供担保。公积金贷款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

贷款材料

1、一手房贷款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

(2)担保人居民身份证;

(3)合法有效的购房手续;

(4)首付款凭证或购房发票;

(5)由开发商出具的保证函等其他材料。

二手房

泰州公积金现房、二手房贷款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 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3担保人身份证 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原件
5契税完税证明 原件

期房

泰州职工公积金期房贷款所需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人、产权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 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3担保人身份证 原件
4购买期房首付款的税务发票 原件
5购房合同(须网上备案) 原件 一份 ,复印件一份
6保证函 原件 两份 (由开发商提供并填写 , 并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商业住房

泰州商业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1申请人夫妇、共同借款人、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 原件 以及担保人身份证 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原件
4商业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契税完税证明 原件
5银行盖章后的近2年内的还款明细清单、最后一次还款清单 原件 一份 ,复印件一份

建造、翻建、大修自

泰州公积金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材料

1申请人夫妇、共同借款人、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 原件以及担保人身份证原件
2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修的提供维修工程规划许可证) 原件
4土地使用权证(翻建、大修的还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 原件
5抵押物或质押物(以房产证抵押的,须提供评估报告 原件 两份 )

注意

1 .申请人夫妇双方、产权共有人(共有人已年满 18 周岁)及担保人到公积金中心 现场签字 

2. 如产权共有人未满 18 周岁,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监护人填写书面承诺书。

3.公积金中心根据房价总额剔除共有权人份额后的购房价款,来确定申请人的可贷额度。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携购房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咨询贷款事宜;

2.借款人及保证人带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签字手续;

3.公积金中心审批后通知借款人凭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事大厅签订三方委托协议书;

4.借款人及保证人携身份证到承办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现房还需办理抵押手续);

5.借款人携借款合同等手续到公积金中心开具支票;

6.借款人在支票有效期内到承办银行办理进帐手续,并从次月开始还贷。

注:借款人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其他共同借款人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二手房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 60%;期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 80% ;现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价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工程造价及抵押物评估价值的60% ;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其商业贷款剩余本金。

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2.75%

5-30年(含30年):3.25%

贷款期限

1.职工用于购买、建造自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用于购买二手房和翻建、大修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5年,且不得超过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的5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

等额本息法月还款额=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期数/[(1+月利率)还款期数-1]

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金法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贷款本金-已偿还的贷款本金)×月利率 归还方式主要分为柜台还款和委托银行代扣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