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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拆迁补偿最新标准,萍乡拆迁补偿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3-08-22 06:01:5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萍乡拆迁补偿最新标准,萍乡拆迁补偿新政策  

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那么和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高考知识网在网上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萍乡拆迁补偿最新标准的信息。注:萍乡拆迁补偿标准请以萍乡官方发布文件为准,本文仅仅起到参考作用,真实性与否并未做核对。

房屋征收安置补偿

(一)补偿方式

1、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非住宅房屋不予产权置换,实行货币补偿。

2、征收范围内的简易房、构筑物、杂地、灰坦、猪栏等一律货币补偿,不予产权置换。

3、集体土地房屋四周的户外余坪、石岸、水沟、化粪池等附属物,按市场评估,进行货币补偿。

(二)集体土地上住宅补偿

安源区属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不再采用宅基地安置,安置方式由被征收人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和产权调换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

1、货币补偿安置方式 即征收人以货币补偿方式一次性支付征收补偿款,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购买安置房或自购商品房安置。

1.1征收补偿款计算 征收补偿款总额=房屋评估金额+宅基地重置价(正屋用地面积为4290元/?,杂屋用地面积730元/?)+房屋装修评估金额+提前签约奖励+提前搬迁奖+搬迁费+过渡性安置费+设施移迁补偿。

1.2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人如若购买安置区内的安置房,按实际居住家庭人员每人45?的限购标准购买安置房,价格为当期综合建筑成本价2600元/?(暂定)。

2、产权调换方式 即被征收人选择在新建的安置楼宇中进行安置,征收人在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后,按被征收正屋建筑面积以“拆一购一”方式进行楼宇房安置。

2.1征收补偿款计算 征收补偿款总额=房屋评估金额+宅基地重置价(正屋用地面积为1200元/?,杂屋用地面积400元/?)+房屋装修评估金额+提前签约奖励+提前搬迁奖+搬迁费+过渡性安置费+设施移迁补偿。

2.2安置房购买  根据国家“一户一宅”的政策,征收人按被征收正屋面积,由被征收人选择安置房户型,并按当期定额建筑成本价(暂定均价2000元/?)购买,征收人对安置房每平方米补贴1000元。

2.3调差方法  因户型差异的原因,实际安置面积超过可安置面积20?(含20?)以内,仍按补贴后当期定额建筑成本价1000元/?购买;超过可安置面积20?以上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当期同类商品房价格(暂定均价2600元/?)购买。

可安置面积超过实际安置面积50?(含50?)以内,不再增加安置套数,征收人对需要安置面积按1600元/?,向被征收人支付结余面积回购款;可安置面积超过实际安置面积50?以上,根据安置房户型增加一套指标(增加的户型面积不得大于已选定的户型面积),可安置面积内按1000元/?购买,超过可安置面积以上的部分,由被征收人按2600元/?购买。

2.4安置房回购  在安置房按政策分配到被征收人名下,如被征收人安置房有结余房屋,其购买的安置房可由征收人回购,回购安置房价格暂定均价2600元/?。

2.5安置房地点及户型

①拟定长兴馆中环路村级回报用地35.5亩 (安置户型为80?120平米),用于3号地块产权置换集中用地。

②建议由安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市房管局荷叶冲棚改项目签订购房协议,暂定3万平方米,用于三号地块项目房屋征收产权置换。

2.6房号楼层选择

签订补偿协议,并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按交房顺序领取选房序号。

2.7安置房楼层选择规定

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内签约并在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的,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户型、面积及层次,结合安置房实际情况按先搬先选房的原则安置;对烈属、60岁以上孤寡老人、双目失明或者下肢残疾者,在楼层安置上根据本人要求,给予适当照顾。

(三)集体土地上非住宅补偿

1、对集体或集体股份制企业的合法房屋,按市场评估房屋价格标准增加50%补偿,不再另行安排重建或给予其它安置。

①企业生产用房(不含办公和生活用房),涉及生产设备搬迁需拆卸、安装调试的按特种设备损失评估进行补偿,按生产用房搬迁补助按面积计算。

②造成企业停产停业的,按征收时房产评估总额的5%发放停产停业补偿。在征收公告发布前已停产停业的,不再支付。

2、村民将住宅房屋改为或部分改为营业、生产用房的按房屋评估价格补偿,营业、生产用房按住宅房屋标准增加40%补偿。

3、依法批准的畜禽养殖用房,按同等结构住宅房屋标准增加20%补偿,并不再安排重建或给予其它安置。

4、征收学校、医院、寺庙、教堂等公益事业用房。参照第1款予以补偿。

(四)征收产权不明确的房屋

由征收人按照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手续后实施征收,待产权明确后再补偿给产权所有人。

(五)征收设有抵押权的房屋

1、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重新设立担保或者达成债务清偿协议。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不能重新设定担保或者不能达成债务清偿协议的,将补偿款向公证机构办理提存公证。

(六)其他在方案中未予以明确但需补偿的,依法评估补偿。

补助和奖励

(一)补助

1、搬迁补助费住宅建筑面积在100?以内(含)的每户1200元,100?以上的按超出面积12元/?计算;非住宅营业用房和非住宅非营业用房的搬迁补助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计算,不足1200元的,按1200元计算。另选择产权调换和安置房安置的,增加二次搬迁补助费3000元/户。

2、临时安置补助费

①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8元/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计算,一次性支付10个月。

②选择产权调换和安置房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8元/平方米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800元的,按800元计算,一次性支付24个月。临时安置期限延长的,临时安置补偿费按有关规定执行。

3、相关设施的迁移补助费

①有线电视迁移费按每户360元;

②固定电话迁移费按每户300元;

③宽带迁移费按每户200元;

④分体壁挂式空调迁移费每套300元,分体立式空调迁移费每套500元;

⑤电、燃气热水器迁移费每套300元,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每套400元;

⑥选择货币补偿管道煤气迁移费按每户3200元补偿;

⑦选择货币补偿水表迁移费按每户1200元补偿;

⑧选择货币补偿电表迁移费按每户400元补偿;

⑨水塔按每户1000元补偿;

⑩土灶按每户500元补偿;

⑪特殊设备以认定为标准;

⑫水井按每口1200元补偿,机井按每口3000元补偿;

⑬三相四线在入户线距离为50米以内的按每户4000元。

(二)奖励

1、提前签约奖励:住宅自签约起始日起7日(含7日)内签约并在第一笔房屋征收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含房屋评估金额和房屋装修评估金额两部分,下同)的40%给予奖励;自签约起始日起8至15日(含15日)内签约并在第一笔房屋征收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价的20%给予奖励;自签约起始日起16至20日(含20日)内签约并在第一笔房屋征收补偿款到账后三日内搬迁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价的10%给予奖励;签约起始日起21日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被征收的公房不享受此项奖励。 

2、提前搬迁奖:住宅自签约起始日起,签约搬迁交房的,每户最高奖励不超过18000元。时间从签约起始日算起,每推后一天少900元,20日后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非住宅自签约起始日起20日(含)内签约并搬迁交房的,户建筑面积100?(含)以内的,营业性用房按20元/?/天奖励,非营业性用房按10元/?/天奖励;户建筑面积100?以上部分,营业性用房按10元/?/天奖励,非营业性用房按5元/?/天奖励。时间从签约起始日算起,每推后一天按被征收人此项最高奖励金额的二十分之一扣除,21日后搬迁交房的不予奖励。被征收的公房不享受此项奖励。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按照房屋市场评估价的5%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在征收公告发布前已停产停业的,不再支付。

4、非住宅承租人的装修、停产停业损失及搬迁费由被征收人按租赁合同或根据实际情况与承租人协商一致,由被征收人向承租人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