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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27 23:32:5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镇江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镇江生育保险最新政策: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保障职工在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获得必要的基本医疗服务和经济补偿,自2018年1月1日起,在京口区行政区域内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护理假期间也将享受10天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并且还规定:职工产假或者休假期间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一)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二)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分娩、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以及在定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

镇江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1、生育医疗费补贴(不包括婴儿费和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

2、计划生育手术补贴(门诊和住院)

3、产前检查费用

4、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报销标准

1、产前检查费用补贴标准为1000元;

2、流产、引产:

(1)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为300元;

(2)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为6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为1500元;

(4)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为2000元。

3、平产、剖宫产:

三级医疗机构平产3700元、剖宫产5400元;二级医疗机构平产、剖宫产分别为3100元、4800元;一级医疗机构平产、剖宫产分别为2700元、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