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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25 01:01:1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温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温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温州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温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填写《温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盖章后连同材料提交给业务管理员;

2、由业务管理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开具《生育保险回执》;

4、经业务管理员审核,科长复核;

5、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回执》到业务管理员处领取《核定单》及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窗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温州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报销标准: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③晚育假增加30天;

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话75天。

2、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①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报销标准

①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报销标准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2.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4.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5.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男职工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温州异地分娩规定

参保职工因特殊情况需异地生育的,应由用人单位填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申请审批表》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生育医疗费由职工个人垫支,出院后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卡》、出院小结、费用明细、发票原件等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符合生育医疗支付项目的费用,定额标准以内的据实报销,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结算。异地生育职工生育小孩两个月后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由单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