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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报销比例政策解读

更新时间:2023-08-12 14:53:4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5个险种中的一种,员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达到一定时长(根据当地社保要求),女职工怀孕期间的部分产检及生育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报销;女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一般的做法是先由公司垫付给员工,待产假休完后,由员工提供相关资料,用人单位再向社保局申报生育津贴,这部分生育津贴给到公司。那么最新的宿迁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麽呢?宿迁生育保险报销比例和标准如何规定的?本文小编收集整理了一些关于宿迁生育保险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报销标准

生育费用:

产前检查:补贴标准为800元;

住院分娩费用:

(1)、职工或失业女职工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费用,按顺产1800元、剖宫产3200元结算;

(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费用,按顺产2200元、剖宫产3700元结算。

(3)、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费用,超过上述相应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的合规费用,生育保险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流产引产费用(含并发症、合并症):

(1)、职工或失业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费用,妊娠2个月内流引产的按300元;

(2)、妊娠满2个月、不满4个月流引产的按500元;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按1800元;

(3)、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按2800元结算。

宿迁市生育保险女职工的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计划生育费用:

1、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费用,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输卵管或输精管结扎或复通的费用,按实际垫付金额结算。

2、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的生育的医疗费用,经办机构按职工结算标准的50%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报销条件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已办理生育保险的参保人

以下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1)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

(2)不符合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费用;

(3)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4)应当由公共卫生或者其他公共服务项目以及按照规定由免费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费用;

(5)属于医疗事故等,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费用;

(6)在国外以及港澳台地区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7)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医疗的费用;

(8)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生育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的除外);

(9)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报销材料

必需材料:

身份证、乡级以上计划生育证明、生育医疗费用发票、门(急)诊病历、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医院印章)、出院小结;

选择材料:

异地生育:异地就医申报手续;

职工未就业配偶:需提供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合)等情况证明;

失业女职工:需提供劳动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金证明。

办理流程

职工、职工未就业配偶或失业女职工在费用发生后6个月内应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申领手续。

办理时限及地址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泗阳县北京东路11号

0527-85273311

泗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泗洪县古徐广场附近

0527-86222329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宿豫区井冈山路2号

0527-84465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