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张家口新生儿医保卡办理流程下载“幸福张家口”APP;点击“出生一件事”模块;查看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人脸核验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材料提交,扫描上传材料,以下是张家口新生儿医保办理相关内容。
新生儿社保卡申领、落户登记在线申请流程:
1.下载“幸福张家口”APP;2.点击“出生一件事”模块;3.查看出生一件事办事指南;4.人脸核验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信息;5.材料提交,扫描上传材料。6.线下取件。依据短信或“幸福张家口”APP端进度完成提醒,前往张家口市民中心3楼一件事窗口领取户口簿及新生儿社保卡。办理“出生一件事”需要材料如下:身份证、落户方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
一、主体事项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包含《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5个事项的办理条件、办理时限、一套材料、一张表单和线上线下办理流程等。
二、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办理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省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2.为现行婚姻内生育的新生儿;
3.父母均为本省户籍,民族一致,符合随父或随母落家庭户。
(二)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三)申报材料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材料整合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预防接种证办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事项的重复申报材料,以及通过电子证照和数据共享免于申报的材料,实行一套材料一次提交。如表1所示:
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材料
事项名称 |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数量 | 备注 |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 | 原件 | 1份 | 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由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核对正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证件上的各项信息原则上不应变更。 |
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查看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份 | 非新生儿母亲申领,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查看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
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查看申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 |
特别告知:根据新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规定,2019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监护人超过30个工作日未领取的,需提供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超过一年及以上的,需到具有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公告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凭亲子鉴定意见书开具《出生医学证明》。 |
办理层级:
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所在分娩机构签发
领取时间:
新生儿出生后30个工作日内
三、统一申报表单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整合了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各单一事项申请表单的字段信息,实行一张表单统一申报。如表2所示:
表2: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表单
申报人信息 | |||||
申报人证件类型 | 申报人公民身份号码 | ||||
申报人姓名 | 申报人性别 | ||||
申报人联系电话 | 与新生儿关系 | ||||
申报人户籍所在地 | |||||
新生儿信息 | |||||
《出生医学证明》编号 | |||||
姓名 | 性别 | ||||
民族 | 出生日期 | ||||
身份证号(由数据产生,共享推送) | |||||
出生登记类别 | 与户主关系 | ||||
证件有效期开始 | 证件有效期结束 | ||||
籍贯国家 | 籍贯省市县 | ||||
户口详细地址 | |||||
职业 | |||||
出生地国家 | 出生地省市县区 | ||||
父母信息 | |||||
父亲身份证号码 | 父亲姓名 | ||||
母亲身份证号码 | 母亲姓名 | ||||
社保卡信息 | |||||
领取方式 | 社保卡发卡地区 | ||||
社保卡发卡银行 | |||||
自领 | 自取社保卡网点 | ||||
邮寄 | 邮寄收件人姓名 | ||||
邮寄收件人地址 | |||||
邮寄收件人电话 | |||||
医保信息 | |||||
参保地区 | 参保身份 | ||||
基层医保区划名称 | 基层医保区划编号 |
四、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总体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负责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业务办理工作,疾控、公安、医保、人社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实行并联审批,实现申办人只需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户口登记、城乡居民参保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业务,最大程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缩短办理时限。
河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为新生儿出生“一件事一次办”提供技术平台支撑。
(一)办理流程
1、办理预防接种证、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新生儿出生24小时内,在医疗保健机构接种卡介苗和乙肝疫苗,医疗保健机构直接发放预防接种证或相关接种凭证。
在本省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申请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提供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授权委托书、新生儿父母身份证、申领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医疗保健机构依规开具《出生医学证明》。医疗保健机构履行告知义务,提示申请人登录“冀时办”移动端,按照“一件事一次办”申报要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2、办理户口登记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公安派出所在公安互联网+管理平台凭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送的《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落户方户口簿进行出生落户预审。预审通过后,冀时办移动端通知申请人凭《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到派出所自取新生儿户口页,并在冀时办APP上传新生儿户口页;或者冀时办移动端通知申请人将《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邮寄至派出所,派出所出具新生儿户口页连同《出生医学证明》正页一并邮寄给申请人。申请人收到后及时将新生儿户口页上传至冀时办APP。
3、办理社会保障卡、医保登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保障部门凭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推送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将办理结果信息推送省一体化政务平台,提示新生儿父母线下领取或邮寄新生儿社会保障卡,查看新生儿医保电子凭证。
办理渠道
(一)线上全程电子化办理
1.申请人在IE浏览器地址栏中输入“http://www.hbzwfw.gov.cn/”进入“河北政务服务网门户网站”主界面(如图一所示),进入“一件事一次办”首页,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后,在企业一件事专区中,找到企业开办(如图二所示),根据系统指引填报。
2.申请人通过手机下载“冀时办”APP或在微信、支付宝小程序中搜索“冀时办”,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专区进行办理。(如图三所示)
(二)线下《出生医学证明》办理
在医疗保健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由所在分娩机构签发
八、办事信息
1.办事地点:由所在分娩机构签发;
2.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周六 上午:8:30—11:30
3.联系电话:0313-5889078
4.监督投诉电话:0313-802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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