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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2 17:32:41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张家口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张家口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张家口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张家口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张家口城乡居民现行报销政策

住 院

1. 起付标准

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150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县、区属二级医疗机构400元,市属及其他二级医疗机构800元,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转外医疗机构3000元。每次住院均扣除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县、区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依次降低10%,但最低不得低于300元。

2.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报销标准

统筹区内乡镇卫生院95%,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县、区属二级医疗机构80%,市属及其他二级医疗机构70%,三级医疗机构60%;转外医疗机构55%。

参保人员符合规定的住院分娩费用按以下标准予以补助:顺产1000元,剖腹产2000元。因产后并发症等产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