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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6 18:27:22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莱芜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莱芜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莱芜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莱芜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莱芜市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2018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采取按医疗费用额度补偿的办法,对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3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3万元以上(含1.3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70%的补偿;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支付比例提高至75%。一个医疗年度内(2018年1月1日??12月31日),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

1、患者在市内定点医院即时结报的,患者在出院时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行一单报销、一站式结算。

2、患者在非即时结报医院就诊的,到中国人保财险莱芜市分公司莱城、钢城服务网点提交材料,由保险公司对补偿金额核定后直接支付到患者账户。

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流程及材料:

一、本地就医联网结算

(1)参保人员提供出院时医保结算单(加盖医院章/区级经办机构章)。

(2)参保人员身份证。

(3)本人银行账号。

二、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1)参保人员提供出院时医保结算单(加盖医院章/区级经办机构章)。

(2)参保人员身份证。

(3)本人银行账号。

三、异地就医未联网结算的

(1)医保结算单(加盖经办机构章);

(2)患者身份证复印件;

(3)患者本人银行账号复印件;

(4)医疗费用单据复印件(加盖经办机构章);

(5)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复印件(加盖经办机构章);

(6)费用清单复印件(加盖经办机构章);

(7)送交材料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对于患者身故的须提交医学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受益人关系证明书、受益人银行账户,并填写保险金继承协议;对于患者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须提供监护人与患者关系证明(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莱城服务网点地址:人保财险市公司营业大厅

(莱芜市鲁中东大街15号)

咨询电话:0634-6210160或0634-8895238;

钢城服务网点地址:人保财险钢城支公司营业大厅

(钢城区府前大街25号)

咨询电话:0634-6896111

雪野服务网点地址:莱城区雪野镇上游村

咨询电话:6571668

苗山服务网点地址:莱城区苗山镇政府驻地

咨询电话:6441738

口镇服务网点地址:莱城区口镇北街

咨询电话:6556998

寨里服务网点地址:莱城区寨里镇政府驻地

咨询电话:6513518

杨庄服务网点地址:农高区杨庄镇人民政府驻地

咨询电话:6531088

莱芜市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办理指南

现金报销业务承办部门

城镇医疗保险现金报销业务按参保地属地化管理,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各分局城镇医疗保险科负责。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1、原始收费收据;

2、费用明细清单;

3、门诊病历;

4、疾病诊断证明书;

5、社会保障卡;

6、身份证;

7、银行账户。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提交材料地点:参保人属地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各区社保分局医保科。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申请

1、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在上述5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

4、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5、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申请完成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报销比例标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照参保人员的类别确定不同的标准。

1、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2、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

温馨提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虽然为居民提供了基础保障,但是相对而言保障较低,主要保障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商业健康险进行充足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