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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更新时间:2023-08-16 19:02:5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怀化市最新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详情如下:

贷款条件

1、申请贷款对象:

凡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缴存人,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向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外、湖南省内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向购房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在湖南省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人户籍所在地购房,通过异地互认后,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账户状态为封存)、缴存明细、住房公积金贷款封存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所在地连续二年的社保证明,向户籍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申请贷款条件:

(1)连续足额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定比例的首期付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比例;

(3)信用良好,借款人或配偶信用报告中逾期连续不得超过3次,累计不得超过6次。(个人助学贷款和信用卡年费逾期超过以上标准的可根据调查情况酌情确定);

(4)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并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应偿还的贷款本息与家庭月收入之比不超过50%。有其他贷款与债务的也应包含在偿还贷款本息内;

(5)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购买现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房屋产权证发证之日起不得超过2年,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贷款时间自审批之日起不超过2年;

(6)购商品房的须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门面、住房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

(7)借款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或原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已结清;

(8)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房又无住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先提后贷业务,但提取和贷款总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

贷款材料

借款人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借款书面申请,填写借款申请表,并提供下列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有效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文件、离婚协议和未再婚证明);

(3)借款人夫妇双方加盖单位公章的月收入证明和工资存折或工资流水单。原则收入以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合并计算收入。共同还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核定;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证明;

(5)购买期房的,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开发商提供的阶段性保证书;

(6)购买现房的,提供两年以内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契税发票。

(7)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国土等相关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及费用支付凭证;

(8)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C级或D级危房鉴定书、房屋权属证明及费用支付凭证;

(9)属异地贷款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交的有效凭证及缴存明细;

(10)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与资料;

贷款流程

贷前咨询  → 夫妻双方或共同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面签 → 贷款实地调查 → 贷款审批→借款人或开发商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手续→住房公积金收到借款人房屋抵押权证后,按计划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下一个月借款人按月归还贷款。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金额: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40万元。购买首套房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委托贷款金额不得超过国家、省规定的比例。

贷款首付比例:对于购买首套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为20%;144平方米以上的首套房和第二套住房及精装房的首付款比例为30%;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予贷款;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发票注明的应纳税基数经调查核实后作为计算贷款额度的依据。

贷款年限: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且不得超过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

贷款利率:1-5(含)年的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25%。二套房的利率是首套房基础上的1.1倍

贷款偿还

采用网银代扣方式还款的可选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财政代扣和单位代扣的只能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