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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16 21:24:2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长治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长治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长治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长治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实施,实行以家庭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重点保障住院和符合条件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以及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急诊门诊医疗费用支出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国家组织实施的社会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是由政府牵头组织,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人保健康长治中心支公司共同推行,对参保居民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支付,其余部分再由人保健康公司按一定比例进行赔付,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统一实施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二、哪些人群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大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其中,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高、中专、技校学生,大学生包括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三、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手续?

新增参保城镇居民于每年8月1日至11月30日以家庭为单位到户籍所在街道社区医保代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低保对象须提供《长治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须提供《长治市城市居民低收入认定书》,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Ⅰ、Ⅱ级残疾)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持出生证、户口本、照片一张(一寸)办理。(12个月内属于新生儿)

在校学生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其中,市区(城区、郊区、高新区)城镇户籍的困难学生到户籍所在社区居民医保代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就读于市区学校的其他县市城镇户籍的困难学生仍在本校办理参保手续。

四、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如何缴费?

选择银行账户划款缴费方式的,须到银行开设缴费账户,签订《长治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划款授权和承诺书》。到所在街道确认划款是否成功。如不成功,需变更现金缴费。选择现金缴费的,可在街道社区办理参保手续时用现金直接缴费。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收取现金。

参保居民应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按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逾期不再办理缴费事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一经缴纳不再退还。凡未按时缴费而影响个人待遇享受的责任自负。

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统一为:成年人180元/年,未成年人120元/年。个人不再缴纳居民大病保险费用。

六、参保居民如何办理住院登记手续?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因病情需要住院时,可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在医院实时结算。

七、什么是住院起付标准?我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以及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是多少?

住院起付标准是指参保居民住院时首先由个人承担的部分,起付标准以上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

  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元)  支付比例(%)
  三  级  600  65
  二  级  400  75
  一  级  300  80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00  85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多次住院的,第一次和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

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两年的,从第三年起待遇支付每年可增加1%,最高增加5%。

八、参保居民如何办理居民大病保险赔付手续?赔付标准是多少?

居民大病保险赔付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医疗终结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赔付手续: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公章);4.住院结算收据;5.出院证、诊断证明;6.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有关审批手续。

2016年,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住院期间费用垫付压力,我市市直12所重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居民大病保险医院直接结算。

参保居民在统筹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按规定支付后,累计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合规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 由大病保险资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为100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起付标准以上至5万元、5万元以上至10万元、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至30万元、30万元以上的部分,分别由大病保险资金按55%、65%、75%、80%、85%的比例给予支付。同时针对困难人员的报销比例在原比例上再增加5%。

转外地医院就医、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赔付比例按上述标准下调5%。

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累计最高赔付限额为40万元。

九、什么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最高支付限额是指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符合条件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以及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急诊门诊医疗费用总额。

统筹年度内,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

十、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待遇标准是多少?

凡在当年待遇期内未享受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待遇的参保人员,下一年度可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享受门诊医疗统筹待遇。门诊医疗统筹支付额为成年人每人每年60元,学生儿童每人每年20元。未使用完的可累计结转使用。

十一、如何办理转外地医院就医审批和报销手续?

当参保居民因病情需要转外地医院住院治疗的,需要填写《城镇居民转院审批表》,由当地医院科主任填写转院理由,分管院长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转院,否则一概不予报销。转外地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医疗终结后三个月内,持以下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1、《城镇居民转院审批表》;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复印件;3、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4、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公章);5、住院结算收据;6、出院证、诊断证明;7、患者本人银行卡。

转外地住院的医疗费用,统筹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的基础上下调5%。

十二、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居民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抢救住院,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急诊、抢救费用持下列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1、住院病历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2、住院结算收据;3、住院费用清单(加盖公章);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复印件;5、出院证、诊断证明;6、患者本人银行卡。

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急诊、抢救费用按50%支付。

十三、如何办理特殊慢性病审批和报销手续?

参保居民患有长治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规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由本人或家属持《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住院病历复印件、诊断证明及医学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到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长治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审批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组织鉴定,符合条件的从下月起享受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门诊特殊慢性病鉴定按年度复查,如需继续享受待遇的,须重新办理申报手续。特殊慢性病门诊实行定点医疗管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计入当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中。

十四、如何享受生育补助?生育补助标准是多少?

参保居民发生的生育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60日内凭原始发票、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助手续。实行定额补助:顺产补助500元,剖腹产补助1000元。

十六、如何办理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急诊门诊费用审批和报销手续?

在校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后,应持下列手续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急诊门诊费用审批表》,办理急诊门诊费用申批和报销手续:1、《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复印件;2、急诊门诊费用清单;3、急诊门诊医疗费结算收据;4、意外伤害事故相关证明材料。

急诊门诊费用超过100元以上部分,统筹基金支付60%,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年5000元。

十七、大学生在符合规定的离校期间,如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符合高校管理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因病休学等法定离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治疗的,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和转诊转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学籍管理规定需办理因病等休学手续的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为其统一办理参保并及时缴费的,可继续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十八、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应注意什么问题?

(1)参保患者入院和住院期间应主动出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等相关证件,配合医院的身份确认工作。

(2)住院期间应遵守医院的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院,应服从医院的管理,主动配合治疗,不提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要求。

(3)注意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关注自己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使用由个人支付的药品或诊疗项目,医院应征得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否则结算时有权拒绝。

十九、参保居民出院可带几天的药量?

参保居民出院带药标准:急性病控制在7天,慢性病最长不超过15天,中草药不得超过7剂量。

二十、不能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有哪些?

(一)在本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急诊除外);

(二)未经批准转外地医疗机构治疗的;

(三)不符合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标准的;

(四)私自涂改处方或自行开方索取的;

(五)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六)因违法犯罪、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吸毒以及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伤害进行治疗的;

(七)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应当由个人支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