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医疗保险 > 正文

广州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0 17:17:04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广州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广州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广州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广州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三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已从原来的50%大幅提升到今年的70%左右。而到明年,则要提升到75%左右。加上参加广州居民医保即同步享受到了大病保障,广州居民医保待遇已居于较高水平。

高待遇,势必要求基金的支出加大,参与医保的筹资水平也将顺应提高。南都记者昨日从广州市人社局获悉,该局会同市财局出台了2019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按新办法,2019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金额提升至288元/年,政府提供的参保资助也相应提升,上涨到667元/年。

居民医保待遇实现两级跳

据悉,根据广州市2017年下半年重新修订出台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18年开始,广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分两级跳。

即2018年调整后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比2017年高近10个百分点;2019年起,报销比例达75%左右水平,比2017年高近15个百分点。其中,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将从65%提升至2018年70%,2019年起提升至80%。非就业人员及老年居民等在三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将从55%提升至2018年60%,2019年起提升至70%。

个人参保标准相应提高

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大幅提高的同时,筹资标准也需适当提高,以确保居民医保基金的稳定、可持续运转。

根据最新政策,2019年在校学生及其他参保居民个人缴费率由0.55%提升至0.73%,财政缴费率由1.32%提升至1.69%。剔除缴费基数(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的算术平均数)每年约10%的自然增长,在校学生及其他参保人员2019年个人缴费比上年度月均增加约6元。

此外,符合广州社会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困难居民,个人不用缴费,由广州医疗保险救助金代为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根据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和标准的计算公式,2019年广州市居民参加居民医保的标准为288元。

由于该保险的缴费基数紧跟上上年度的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计算。根据统计部门数据,2017年度本市城市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5400.49元,2017年本市农村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483.88元。根据上述数据计算,2019年缴费基数为(55400.49+23483.88)÷2=39442 .185元,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为39442元。最后39442元就成了2019年居民医保的缴费基数。

2019年在校学生及其他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0.73%=39442×0.73%=287.93元,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为288元。

2019年在校学生及其他参保人员的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1.69%=39442×1.69%=666.57元,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为667元。

上述计算结果如低于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或省规定的标准执行。

据悉,明年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12月20日。而待遇享受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这标志着《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正式实施。《办法》不仅降低了住院医保起付线,还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

《办法》大幅度提高了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额度,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原本的12万元调整为40万元,连续参保2年及以上的提高至45万元。对属于享受医疗费用减免待遇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的参保人员,不设大病保险资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办法》规定,足额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大病保险待遇,享受待遇的时间与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时间一致。

在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住院或进行门诊特定项目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中,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所对应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60%;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支付90%。

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仍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18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执行,即个人按199元征收,财政不低于478元/人。2018年当年支出不足部分从城乡居民医保历年结余基金中支出,个人不需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