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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中考体育考试科目有哪些及具体评分标准

更新时间:2024-01-31 20:54:39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中山2024中考体育考试科目有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③投掷实心球、④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⑤立定跳远、⑥三级连续蛙跳、⑦一分钟跳绳,考生须在以上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中山中考体育考试科目有哪些及具体评分标准

一、中山中考体育考试科目有哪些

由于2024年中山市体育中考考试还未公布,以下小编整理了往年中山市体育中考内容以作参考

今年取消必考项目,将统一测试项目中的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纳入选考项目1。(详见正文)

(一)2023年调整:

取消必考项目,将统一测试项目中的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纳入选考项目1。

(二)统一考试成绩:

2023年中山市中考体育考试普通考生须参加选考项目1和选考项目2考试。

统一考试成绩=选考项目1成绩+选考项目2成绩(注:各项目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1,选考项目1(20分):

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

②100米游泳、

③投掷实心球、

④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⑤立定跳远、

⑥三级连续蛙跳、

⑦一分钟跳绳。

考生须在以上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2,选考项目2(20分):

足球、篮球、排球。由考生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三)往届生:

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选考项目1占25分(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5%计算),选考项目2占25分(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5%计算)。

(四)已报名的考生,请于3月1日10:00-3月6日10:00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页面,重新选择体育选考项目并确认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试项目。选考游泳项目的考生,不得转考其他项目。

(五)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各项目考试方法与规则不变,执行“中教体通〔2021〕98号”和“中教体通〔2022〕213号”及其附件要求。其中,有部分考试项目补充说明如下:

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每人限考一场,考生有1次测试机会。

2.游泳考试项目每人限考一场,每人有2次测试机会。测试间隔不少于15分钟,限当天当场考试完成。

3.篮球考试项目考生全程共投篮3次,篮下两侧投篮,投篮不中必须在两侧投篮补中(两侧投篮顺序不分先后),第3次投篮采用行进间投篮,投篮不中需继续补篮直至投中(补篮的地点及投篮方式不限)。考生最后一次投篮命中后,抢完篮板快速运球返回出发点通过激光枪感应线,计时器自动停止计时,同时显示成绩。每人测试两次,取最好的一次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计取成绩得分时,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计时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低的分值评分。

4.仰卧起坐和引体向上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如考生申请第二次测试,则在第一次测试后可休息10分钟,再进行第二次测试),取成绩最好的一次为最终成绩并现场登记。继续沿用2022年考试方法采用人工裁判评判,考试规则和方法不变,全程录像。

5.立定跳远、三级连续蛙跳项目考生考试时可穿钉鞋、胶鞋或赤脚起跳(不准穿胶粒底鞋)。每人测试2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并现场进行登记。

6.考试用球:篮球项目考试男女生统一使用7号球,足球项目考试男女统一使用5号球

二、调整部分考试项目及评分标准

(一)取消必考项目,将统一测试项目中的必考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和游泳”纳入选考项目1。

(二)2023年中山市中考体育考试普通考生须参加选考项目1和选考项目2考试,统一考试成绩=选考项目1成绩+选考项目2成绩(注:各项目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选考项目1(20分):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100米游泳、投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立定跳远、三级连续蛙跳、一分钟跳绳。考生须在以上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选考项目2(20分):足球、篮球、排球。由考生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三)往届生不计算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只计算统一考试的成绩,满分为50分。其中,选考项目1占25分(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5%计算),选考项目2占25分(该考试项目成绩按照附件2评分标准得分×25%计算)。

(四)已报名的考生,请于3月1日10:00-3月6日10:00登录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报名页面,重新选择体育选考项目并确认报名,报名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试项目。选考游泳项目的考生,不得转考其他项目。

(五)2023年中考体育考试统一考试各项目考试方法与规则不变,执行“中教体通〔2021〕98号”和“中教体通〔2022〕213号”及其附件要求。其中,有部分考试项目补充说明如下:

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每人限考一场,考生有1次测试机会。

2.游泳考试项目每人限考一场,每人有2次测试机会。测试间隔不少于15分钟,限当天当场考试完成。

3.篮球考试项目考生全程共投篮3次,篮下两侧投篮,投篮不中必须在两侧投篮补中(两侧投篮顺序不分先后),第3次投篮采用行进间投篮,投篮不中需继续补篮直至投中(补篮的地点及投篮方式不限)。考生最后一次投篮命中后,抢完篮板快速运球返回出发点通过激光枪感应线,计时器自动停止计时,同时显示成绩。每人测试两次,取最好的一次成绩为最终考试成绩。计取成绩得分时,以成绩对应的得分计取,若计时成绩在评分标准的两个相邻分值之间,则取其中较低的分值评分。

4.仰卧起坐和引体向上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如考生申请第二次测试,则在第一次测试后可休息10分钟,再进行第二次测试),取成绩最好的一次为最终成绩并现场登记。继续沿用2022年考试方法采用人工裁判评判,考试规则和方法不变,全程录像。

5.立定跳远、三级连续蛙跳项目考生考试时可穿钉鞋、胶鞋或赤脚起跳(不准穿胶粒底鞋)。每人测试2次,取其中最远一次的成绩为最终成绩并现场进行登记。

6.考试用球:篮球项目考试男女生统一使用7号球,足球项目考试男女统一使用5号球。

(六)缓考和补考规定

1.临时有严重伤病或其他身体原因(如新冠后遗症患者、女生生理例假等)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由考点当值医生检查确认,可申请缓考。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免考(女生生理例假除外)。

2.凡出现下列情况的,可申请一次补考机会:一是跑步项目考试过程中出现摔倒没有到达终点,未取得有效考试成绩的;二是游泳项目考试过程中出现考生中途弃考、无法完成或无有效成绩的;三是选考项目出现两次犯规,导致考试未取得有效考试成绩的。补考时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如再出现犯规现象,则以零分计算成绩。

申请缓考的考生必须在考试前提出申请,检录进入考场后一律不予受理。

三、择考和免考考生计分方法

择考考生

第一类:视力障碍、听力障碍、智力落后、孤独症谱系、脑瘫、肢体障碍等的特殊考生及往届择考生(需经保健所审核达到择考要求),可在所有项目中任选一个或两个项目(择考项目按附件2评分标准执行,满分100分),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考试计算体育与健康科目成绩。其成绩计算方法为:

1.择考一个项目:项目成绩×90%×0.5。

2.择考两个项目:(项目1成绩+项目2成绩)÷2×0.5。

第二类:因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如严重脊椎弯曲、鸡胸、明显〇型和 X 型腿)、矮小体型及新冠后遗症患者等原因申请择考,经审核符合择考标准(需提供医院证明)的考生,可在所有项目中任选一个或两个项目(择考项目按附件2评分标准执行,满分100分),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考试,计算中考体育统一考试项目成绩。其成绩计算方法为:

1.选择一个项目:项目成绩×90%×0.4×权重系数。

2.选择两个项目:(项目1成绩+项目2成绩)÷2×0.4×权重系数。

其中,权重系数2023年、2024年为0.8。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

免考考生

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含新冠后遗症患者)申请缓考且缓考期间仍未康复的,可再申请免考。此类考生的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按全市普通考生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如已参加过一个项目考试并有考试成绩的,考生申请免考另一项目。经审批,考试一个项目的,按实际考试项目得分的80%再乘以0.4(返中山学生与普通考生标准一样)计算体育统一考试成绩,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往届生取所考项目得分的80%再乘以0.5计算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

其他免考考生按照“中教体通〔2021〕98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