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医疗保险 > 正文

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3 04:23:48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咸阳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咸阳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咸阳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8从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开始执行新的医疗保险政策,其主要内容为:

上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7万元上调至12万元,参保职工一个年度内最高可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由78万元调整至79万元。

上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4.5万元上调至24.5万元,参保居民一个年度内最高可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困难居民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规范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政策,最低缴费基数由上上年度的社平工资调整为上年度社平工资。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缴费标准由2008年时的上年度社平工资的0.5%调整为上年度社平工资的0.3%;城镇职工大病保险缴费标准为4元/月?人,参保职工和所在单位各承担2元/月?人。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期由原来的四个月延长至五个月,极大地方便了参保居民。大中专、技校在校学生不再按年缴费,按学制一次性缴纳学制年度医疗保险费用,不随缴费标准的上调而上调,可将大中专、技校在校学习期间的医疗待遇完全保障,不出现脱保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为确保分级诊疗政策的有效落实,适当提高了三级、二级医院的起付标准金,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金仍维持原标准不变。

未办理转院及异地备案手续人员,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原来的不予支付调整为按政策规定标准支付。

据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此次医疗保险政策的调整充分考虑到了参保单位、参保人员负担,必将有利于推动我市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咸阳2018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新变化汇集

缴费标准提高 医保待遇统一执行Ⅱ档

日前,根据省政府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通知,咸阳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运行实际,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水平和政府补助标准进行调整。

2017年,咸阳市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补助标准由2016年每人每年4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70元。 同时,从2018年度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分成人,学生和少年儿童,均按190元/年缴纳医疗保险费用,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以上但不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大学生)个人缴纳130元/年,差额部门由政府予以补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个人缴纳部分有政府全额补助。

“城镇居民医保缴费标准提高后,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不再分档,取消Ⅰ档,统一按原Ⅱ档待遇标准,报销比例比原来提高了5到10个百分点,2018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

困难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3000元

调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分段和报销比例,将原有的9个分段调整为5个分段。

调整后:

大病保险超起报点合规医疗费用30000元以下(不含),正常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50% ,困难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55%;

30000--50000元(不含)的,正常报销报销比例为60%,困难为报销比例为65%;

50000--100000元(不含),正常报销报销比例为70%,困难为报销比例为75%;

100000--150000元(不含),正常报销报销比例为80%,困难为报销比例为85%;

150000元(含)以上,正常报销报销比例为90%,困难为报销比例为95%。

降低困难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将困难参保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0000元调整为3000元;提高困难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将困难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封顶线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提高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年度筹资标准,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年度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0元,资金来源按原渠道解决,参保居民个人不缴费。调整后的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市民可通过手机微信等6种渠道缴纳医保费用

通知还要求,按照中省市开展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的要求,咸阳要实施好大病保险“一站式”即时结算,实施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信息系统的无缝对接,形成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措施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咸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1日起,2018年度医保缴费已开始,市民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在医保所在地社区现金缴纳、辖区农业银行柜台现金缴纳、定点自助缴费机缴纳、用职工个人账户在医疗机构门诊或药店缴纳、医保中心网站缴纳及手机微信支付缴纳6种渠道缴纳医保费用。缴费期限为2017年9月1日到12月31日。市民未按时缴纳,之后过来缴纳,从补缴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补缴之前不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