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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更新时间:2023-08-26 10:17:56 高考知识网 www.xjdkctz.com

2019年拉萨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拉萨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拉萨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拉萨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从拉萨市人社局医保中心了解到,2019年度拉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已于日前启动。根据《关于申报缴纳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要求,征缴工作预计于月底结束,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到登记地参保缴费。如不按时缴费,视为放弃参保,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2019年度征缴工作启动 三类人群可按规定参保缴费

为确保拉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待遇享受等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证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根据《关于申报缴纳201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知》要求,拉萨市人社局已于日前正式启动2019年度拉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有哪些呢?具有我区城镇户籍的下列人员:居住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以上城镇(含格尔木西藏办事处),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农牧区医疗制度范围内的城镇居民;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在拉萨常住外国人;我区行政区域内的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含西藏民族学院学生)、区外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西藏班学生。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在哪里办理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呢?拉萨市人社局医保中心负责人介绍,拉萨市直单位、市属企业及随军家属,可前往城关区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居民,可前往户口所在社区居委会办理登记手续;各县区直单位及企业,可前往各县区人社局办理。 

及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过期未缴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主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医疗需求以及家庭、财政的负担能力来确定。我区居民医疗保险目前的筹资标准为每年520元,其中:个人缴费60元,剩余部分由财政补贴。学龄前儿童、中小学生、全日制在校大中专学生和西藏班学生,年个人缴费30元。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等,提供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无误后,享受缴费补贴及减免等优惠。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以户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居委会(或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首次参保需提供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寸免冠近期彩照三张;享受城镇低保人员、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等,需同时出具相关有效的低保证件、残疾证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收入孤寡老人、孤儿证明等相关材料及复印件;学生应提供学籍证明。 

最后,该负责人还提醒,希望广大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积极到登记地参保缴费,过期将不能再缴费,如果发生就医费用,也不能享受医保报销。

一、报销比例 

本地住院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3% 

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6% 

4万元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8% 

跨省安置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报销标准 

20年及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 

21年至30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21年至30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5% 

59328跨省安置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 

二、报销范围 

医保费用下不予报销情况: 

(1)明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 

(2)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肇事方逃逸的相关证明除外)、意外事故、医疗事故等明确由第三方负责的;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4)在境外就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支付的费用。 

三、报销条件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1.首次住院: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400元,乡镇社区医院100元 

2.第二次住院(首次住院起付线70%):一级医院140元、二级医院210元、三级医院280元,乡镇社区医院70元 

3.第三次住院(首次住院起付线50%):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150元、三级医院200元,乡镇社区医院5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3% 

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6% 

4万元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8% 

跨省安置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报销标准 

20年及以下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 

21年至30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21年至30年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5% 

59328跨省安置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1.首次住院: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400元,乡镇社区医院50元 

2.第二次住院(首次住院起付线70%):一级医院140元、二级医院210元、三级医院280元,乡镇社区医院35元 

3.第三次住院(首次住院起付线50%):一级医院50元、二级医院100元、三级医院200元,乡镇社区医院25元 

报销比例: 

起付线以上至1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0% 

1万元至3万元统筹基金支付比例85% 

3万元以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90% 

普通门诊 

比例:50% 

四、报销材料 

1.医疗发票(医疗发票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 

2.出入院证明 

3.费用清单 

4.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卡号等资料 

6.身份证 

7.医保卡